帆之都学校住宿费收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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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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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校住宿学员的住宿费用不含在学费之内,学员在入学前已交纳住宿费用的要出示相应的收费单据;
二、 学员在入学时应按学习课程的时长交纳住宿费用;
三、 学员应在入学一周内缴纳相应的住宿费;
四、 学校有权提前收取至少一个月的住宿费用;
五、 学员在退宿时务必交还宿舍钥匙方视为退宿;
六、 学员退宿前务必结清所有住宿费用;
七、 学员住宿时损坏的物品赔偿不包含在住宿费用之内;
八、 学校有权中止未及时缴纳费用学员的住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