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发生意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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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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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不幸遭窃,请务必马上向案发地的警局报案,并请其出具一份较为详细的遗失证明,以便在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证件及出境时作出说明;如果短期来德人员确实由于护照遗失无法在签证到期前离境,须凭警方的报失证明及时向当地移民或签证主管部门作出说明,以免离境或再次申办签证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2、在居住国因涉嫌犯罪而被羁押或判刑,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我驻德使领馆取得联系,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和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
3、如家人在德国失踪或遭绑架,应尽快将详情通知我驻德使、领馆,包括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等,以便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4、当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伤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或提供保护,如有必要可向我驻德使领馆反映情况,请求协助。
5、如果在居住国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应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使、领馆反映有关情况,请求使、领馆提供法律咨询等必要协助,但不能要求领事官员替您出面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