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创业移民的基本要求
日期:
201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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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意已经建立:当申请人向移民局提交商业投资计划并获得批准持长期商务签证进入新西兰后,在9个月内考察市场并建立和运作生意(或者购买一个新西兰的生意25%股份),而且主申请人在该生意中亲自参与操作管理就可以申请创业移民,完成一个能满足移民局要求的创业商业计划;
2. 投资规模:30-50万新西兰元用于建立或购买一个新西兰企业至少25%的股份。申请人还需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他们及包括在申请之内的配偶和子女在新西兰的生活和住房花费。
3. 投资行业:移民局并没有规定那些行业不能投资,只要符合新西兰法律的都可以投资,关键是投资人原先在该行业要有相关商业经验并和当初向移民局递交的商业计划一致。
4. 雇员人数:没有特别要求,但是为利于批准,对新西兰经济做贡献,至少全职雇用1个新西兰本地居民(按新西兰雇佣法全职工作定义为每周工作30小时以上,每小时最低工资13.5新西兰元),如果是购买一个企业股份的则除了在该企业原有员工人数基础上再创立1个全职职位。
5. 参与程度:申请人可以是多人合伙投资(不少于25%的股份),但必须是已经建立或者购买了新西兰的生意并亲自参与操作管理
6. 创业成功标准:该生意一经建立,经注册会计师或律师审核认为达到原先商业计划设计的投资方向、规模和雇员人数就可以向移民局申请一个2年的回头签证(绿卡),两年后只要投资资金没有抽走,雇员人数达到要求,无论生意是否盈亏或纳税多少,移民局将无条件地颁发永久回头签证(永久有效定居权)。
7. 年龄:无特别限制
8. 英语水平:主申请人最低英语雅思4分(2年有效,A类和G类都可以;如果申请人有英语国家的学习或工作经历,可以免雅思成绩)
所有16岁以上的副申请人必须达到英语要求(雅思4分)或有讲英文背景或者支付英语学习费用ESOL training tuition fee(s)
9. 健康条件:无重大传染疾病。申请人全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提交完整的体格检查与胸部X光表(其中孕妇和11岁以下的儿童不用进行胸部X光检查),体检完成的日期距提交申请之日应该少于3个月
10. 品行:过去十年内无犯罪记录,不构成对新西兰的危害。申请人全家17岁或以上者提交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其出具的日期距提交申请之日应该少于6个月。同时申请人还必须提供由当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出具的未受刑事处分证明信的复印件,其出具的日期距提交申请之日应该少于6个月满足品格无犯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