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西签证、入境与海关情况
来源:
编辑:
日期:
2011-01-21
浏览方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3594
一、关于签证、入境与海关情况
巴西与中国于2004年签署了互免外交、公务签证协议。协议规定,凡持外交、公务护照赴巴可享受免签待遇,入境后可停留30天。对于持因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进入巴西须在巴驻华使馆或驻上海总领馆申请签证。申请签证时需提交有效护照、填妥的申请表格、照片、往返机票,邀请函原件等材料。
巴西签证种类如下:(一)过境签证;(二)旅游签证;(三)临时签证;(四)永居签证;(五)礼遇签证;(六)公务签证;(七)外交签证。
临时签证发放对象:1、文化交流或学术研究人员,有效期最长为2年;2、短期商务旅行人员,有效期最长为5年,每年在巴西境内停留期不得超过90天;3、文艺人员或体育运动员等,有效期最长为90天;4、学生签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可多次延期,直至学业结束;5、通过劳务合同来巴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各类专业人员,有效期最长为2年,并可在司法部有关部门延期2年;6、外国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的记者或其他的新闻从业人员,有效期最长为4年;7、宗教团体的神职人员和其他宗教人士;巴政府规定持非工作签证者在巴境内不得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否则,查出后将被拘留,并在护照上加注“限8日内离境”章。
来巴旅游或访问者应遵守巴西法律,不能从事与实际身份或所持签证不符的活动,同时请遵守巴签证停留天数、入境次数和签证有效期,以免造成非法滞留。如签证确实需要延长,应在签证过期前到联邦警察局申办。申办时需出示公证过的原邀请单位申请延签的公函、填表、缴纳大约23巴币的手续费、本人要到场签字,不用交照片,一般当天可取。如从秘鲁进入巴西,须出示打过黄热病预防针的黄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