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26 澳大利亚学生签证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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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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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4月起,针对来自中国的573类(高等教育)学生签证的签证评估等级(AL)将从4级降低为3级。这项调整意味着澳大利亚政府降低了对申请573类学生签证的中国学生所需提交证明材料的要求,主要涉及经济担保的以下三方面:
- 降低对经济担保年限的要求。签证评估等级为4级时,签证申请人需提交能够支付其和家属(无论是否随行)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间前36个月的学费、生活费、学龄儿童学费以及往返澳大利亚旅费的经济担保证明。签证评估等级降低为3级后,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能够支付其和家属在澳大利亚居住期间前24个月的学费、生活费、学龄儿童学费以及往返澳大利亚旅费的经济担保证明。这即意味着,从2011年4月起,申请573类学生签证需提交的经济担保金减少了三分之一。
- 降低对存款存期的要求。签证评估等级为4级时,签证申请人需提交于签证申请日期前在金融机构已存满6个月的存款证明。签证评估等级降低为3级后,签证申请人只需提交于签证申请日期前在金融机构已存满3个月的存款证明。若你在澳大利亚已完成了75%的主课,如果你想续签签证来完成学业,届时所需提供的担保金将不再被要求须在金融机构存满3个月。
- 放宽对经济担保金来源的要求。签证评估等级为4级时,经济担保人可以是申请者本人或其配偶、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姨叔(伯)舅(姑姨叔(伯)舅须常住澳大利亚而且是澳大利亚公民/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签证评估等级降低为3级后,经济担保人可以是申请者本人或其他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