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考试在北京、上海、广州,每周一到周五均会举行,其他城市的考点每周安排一到两次,以周三居多。考生每个月可参加一次考试,累计最多考5次。
北京目前只有一个考点,地址在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新世纪日航饭店写字楼1153室,白石新桥的东南角,腾达大厦(白石桥钱柜KTV)后面。正常情况下,该考点每个考试日举办两场考试,分别为9:00和13:00。如考生需求量大,可能在17:00加开一场,每场考试提供7-10个考位。由于考点不同,也有一些考试被安排在8:30,13:30,14:30等不同时间,请各位考生仔细查阅自己的考试时间,以免延误。考试主办方会根据考生Email中对考位需求的信息反馈来增设考位或考点。
GMAT考试考生须知
1.每个考生每个月只能参加一次考试,在连续的12个月内最多可参加5次GMAT考试。
2.考生最早可提前6个月注册考试或进行考试改期。考生两次考试预约的时间间隔必须超过31天。
3.获得800分的考生5年内将不能再次参加GMAT考试。
4.GMAT考试不提供当天注册服务,考场不提供注册服务,考生需至少提前一天注册考试。
5.考生在考试预约时间前7天或更早时间申请改期的,将收取50美元的考试改期费。在考试预约时间前7天内申请改期的,将收取250美元的考试改期费。如考生考试缺席,不退还考试费用。因考试中心突然关闭导致考试无法进行的除外。
6.GMAT中国考生的相关问题,请联系Pearson VUE中国GMAT Customer Service –
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呼叫中心(以下简称GMAT考试全国呼叫中心)。
联系电话:(86)10-82345675(人工电话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AM-5:00PM)
电子邮件:gmatservice@neea.edu.cn
传真:(86)10-61957800 网址:GMAT.etest.edu.cn
7.考生注册GMAT考试时,Profile中的考生姓名一项请严格按照护照上的姓名拼音填写,并请注意姓名的正确填写顺序:First Name为名,Last
Name为姓。注意:中国考生没有Middle name,请勿将名字拆开填写在Middle Name栏目中。
考生注册GMAT考试时,请注意出生日期的正确填写顺序为:-月-日-年。
考生在填写姓名及出生日期有误时,请务必在早于考试预约时间48小时以前与GMAT考试全国呼叫中心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以申请修改。距离考试预约时间48小时以内,相关修改将无法操作。以上两项个人信息有任何一项不符,考生都将有可能被拒考。
8考前请务必通读GMAT Information Bulletin for Testing (该公告可在www.mba.com上免费下载)。
9.自2006年1月1日起,根据美国GMAT考试委员会的要求,考生参加GMAT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护照。考试当天无法向考场管理员出示护照的考生,将被拒绝进入考场考试。
10.考试当天考生应于考试预约时间30分钟前抵达考场。根据规定,GMAT考生迟于考试预约时间15分钟以上到达考场则被视为迟到,迟到的考生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考试。
11.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与本次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试室,包括但不仅限于:手机、掌上电脑/PDA或其他任何电子设备、传呼机、手表、钱包、手袋、帽子、背包、大衣/外套、书籍和学习资料等等。考生须将所携带的个人物品在考前一律存放在考场提供的储物柜中(手机或传呼机须关机或置于静音状态)。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随身带好所分配的储物柜的钥匙,并在考试结束后带齐所有物品离场。考场对个人物品的遗失、被盗不承担责任。
12.考场将向考生提供GMAT专用的可擦写板和笔用于草稿和演算。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使用考场提供的可擦写板和笔。考试结束时,考生应主动将其归还给考场管理员。考生不得将考场提供的可擦写板和笔带离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考生违规。
13.考生将由考场管理员安排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如需帮助或休息,请举手示意考场管理员。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试座位。考生每次进出考试室必须由考场管理员陪同。
14.考生须接受GMAT保密协议和通用条款中的所有内容,方可继续进行考试。
15.为保证考试的高度安全性,考场管理员将全程监考。考生考试全过程将被录音、录像。
16.考试期间,考生遇到任何计算机硬件或软件问题,应立即举手示意考场管理员以寻求帮助。
17.考场内不得吃食品、喝水/饮料、吸烟及大声喧哗。考试休息期间,考生不得从储物柜中拿取除食物、饮料以外的任何物品(如手机、学习资料/书籍等等)。考试休息期间,考生不得离开指定的活动范围,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他人联系。
18.考生结束考试时,应立即举手示意考场管理员。考场管理员将前往考生就座的考试工作站并确认考试已正确结束。如考生选择报告当次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不包括分析写作部分)将显示在考试机屏幕上,并且非正式成绩单将会被打印出来。
19.考生如对考试安排、考场设施、考场管理员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自己在考试中受到不公正对待,请在考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向GMAT考试全国呼叫中心投诉。
20.本须知内容如有与GMAT Information Bulletin for Testing 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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